天津教委严防借体检名义非法医疗 保证学生健康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9-08-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学生体检、在校接种疫苗等是各大中小学每年要为学生做的健康服务。日前天津市教委发出通知,对学生健康服务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管理要求,任何机构不得假借体检入校进行非法医疗活动,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天津市教委要求各大中小学要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天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体检费用全部由政府出资。体检单位应按照要求,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家长,需要进一步进行治疗的,由家长选择相应的治疗措施和手段。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借健康体检或为小学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为名,进行非法医疗活动。

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学校需要对学校人群实施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必须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报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校人群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

另外,学生常见病等疾病的群体防治工作应纳入地方政府疾病防治规划,统一管理和实施。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防治工作,必须事先经专家论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等群体服药时,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同时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密切注视学生有无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发生。用于学生常见病、地方病群体性防治的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和批准,并向当地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在学校开展预防性群体服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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