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增11专业硕士学位点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9-07-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了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市取得重大突破,共新增1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外院、音院、美院实现了专业硕士学位点“零”的突破,至此,旨在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基本覆盖本市本科院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今年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新增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新增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新增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新增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新增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些院校有望从明年开始招生。

截至目前,我市专业硕士学位点已达36个,涉及14种专业学位,覆盖本市16所高等院校。

据悉,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研究生教育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仅占全部硕士学位的10%,而欧美国家的这一数字已达到50%以上。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强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将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今年,教育部在2009年研究生招生上增加的5万个计划,就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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