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调整特长生加分政策 四类特长中考不加分-新闻,时事,时政,国际,国内,社会,法治,聚焦,评论,文化,教育,新视点,深度,网评,专题,环球--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8-10-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昨日(10月30日)获悉,为完善与其配套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素质教育,天津市教委决定,调整初中毕业生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的加分。

天津市教委中学处处长黄炎介绍,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改革试验的效果将会逐步凸现出来,调整初中特长生加分政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为此,市教委颁布了《关于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部分特长生加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9年起,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加分。

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将学生初中学段在体育、艺术、科技、学科等方面取得的荣誉或业绩,记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另外,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本市要建立和完善特色高中校自主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制度,为各类特长生的成长和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贾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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