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禁招预科生和跟读生---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8-0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天津市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通知》,提醒各普通高校成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成人高校,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外地普通高校在津函授站及网络教学中心,严格禁止招收所谓的“预科生”和“跟读生”。

通知指出,各类院校要慎重选择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合作办学机构,严禁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各院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进行招生,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证书性质等,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另外,从2007年起,成人高校招生将全面实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各校要严格执行。对新生入学资格要进行认真核查,特别是专升本学生,必须是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是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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