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禁止“社会闲散人员”旁听 禁住了什么-北大,旁听,蹭课,社会闲散人员--教育频道
北大不仅是一所高校,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舆论中心。无论是“改南楼”还是“拆三角”,一举一动,都会成为社会话题的焦点。近日,北大似又有“惊人之举”:来北大旁听课程的学生将被要求办理旁听证,办理者需出具学校或者所在单位证明,社会闲散人员没有资格办理。此规定一出,四座皆惊:北大“兼容并包”的精神还在吗?大学的“开放性”哪里去了?
其实不单单是北大,许多高校为了便于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都要检查进入教学楼、图书馆人员的身份,因此,“办理旁听证”此举本身无可厚非。触痛人们的,恐怕是对办证者进行了身份限制:“社会闲散人员”没有资格。何谓“社会闲散人员”?从北大办证规定的字面上看,似是指那些无法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证明的人。这个限制条件看上去并不严苛,而执行起来,却不免让人疑窦丛生。
首先,高校旁听生的主体,应该不是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因为他们要上班;也不是其他大学的学生,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课要上。相当一部分希望得到旁听机会的学生,是那些大学毕业之后并没有工作而想要考研的人,他们有的是因为要学习跨专业课程,有的是为了得到所报考导师的“真传”,以期取得理想的成绩,是这些人构成了“蹭课”的主体。北大新规出台之前,这部分人还能偷偷摸摸地一睹心目中“大师”的风采,然而这个“禁令”,却着实禁住了最有需要的人走进教室的机会。
历史上,北大的围墙并不高,“旁听”作为北大曾经的一项制度,源远流长。冯友兰先生在《我在北京大学当学生的时候》中曾提到,北大有一种“偷听生”,既没有经过入学考试,也未办旁听手续,未经许可自由来校听讲——这也就是现今所谓的“蹭课族”。从前,北大并没有驱赶过这些学生,历任校长本着“兼容并蓄”的原则,为蹭课者提供了免费学习的机会,毛泽东青年时期就曾在北大旁听;而今,我们很难说这样的“办证”规定沿袭了北大一直以来的传统和开放的精神。
当然,制定新规也是事出有因。北大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曾发生过旁听生扰乱课堂的情况,个别社会闲散人员的做法已经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学生意见很大。但是,把没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挡在教室外面,就一定能保证在校生的利益了吗?真正渴求知识的旁听生不会傻到故意扰乱课堂的地步,意外情况确实应该力争避免,却也不可因噎废食。
还有一种潜在的隐患,也许是制定禁令的人没有想到的:有些人并不需要旁听,却有办理旁听证的资格,别有用心的人很可能会将旁听证高价转让给有需要却没资格办证的人——新型“黄牛党”说不定就此产生。
限制旁听人员的身份,让一部分有听课需要却因身份而受阻的人感到难以接受。其实,像北大这样历史悠久的学府应该可以制定出更能满足老师、学生、旁听者三方面利益的标准。“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学要想更有大家风范,必然要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而规则的制定,还应该更合理、更合情,更加人性化。(文/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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