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读研不再分公费自费 奖学金覆盖面100%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7-07-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天津大学近日出台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及相应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从2008年起,在天津大学攻读研究生不再有公费、自费之分,学校将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每个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到奖学金的资助,研究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到100%。特别是博士研究生不仅奖学金的受助面达到100%,而且生活费亦是100%覆盖。

据了解,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体现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学校将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分别为每年1500元、10000元和13600元,推荐保送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直接获得每年13600元的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主要依据学生入学后一年来的综合表现进行奖学金评定。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年,延期不享受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3至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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