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天津市职业学校教师也得是技师-职业教育--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10-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素质,天津市教委出台了《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今后本市将通过有计划地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培训,开展“工教结合”,使职业院校教师率先成为身兼教师和技师双重身份的“双师型”人才。职业院校的新教师都要参加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到企事业单位锻炼至少3个月。

意见明确规定,全市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都要优化本校师资队伍结构,对教师的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同样看重。到20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应达到学校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高等职业学院要达到70%以上。全市还将重点培养200名高水平、高技能“双师型”的专业带头人。

今后,本市将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教师社会实践制度。新教师在上岗前必须在指定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践训练。在职教师也要定期进修学习。另外,在职教师要实行“工教结合”。各专业课教师每两年要有不少于2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

为拓宽本市职业教育的师资来源,本市还要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并完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原则上职业院校的兼职教师不少于核定编制专任教师的15%。兼职教师一般从企事业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中选聘。本市还将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兼职教师工作。

今后,市教委将会同人事等部门制定职业院校的编制标准,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本市还将探索“双师型”教师评聘两种专业技术职务的改革。对专业课教师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学校将对“双师型”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课时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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