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七部门联合督察教育收费-教育收费--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09-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3日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9月12日至21日,市纠风办、市教卫工委、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七部门将联手开展规范教育收费专项督导检查。

据悉,七部门工作人员已经组成六个督察组,分别深入本市18个区县和部分中小学、职校及有关高校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督察。

督察和检查的内容重点包括: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政府责任的情况;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执行招生收费政策的情况;规范改制学校的情况;教育收费公示制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情况;按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的标准,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以及违规问题查处结果落实情况等。

按照《天津市2006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小学、初中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有农业的区(不含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城区)及各县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未实行免收学杂费的地区要严格按照“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高中招择校生严禁突破计划、提高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格限制择校比例和收费标准;严格管理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只准为每位学生订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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