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职学校与外省联合招生要审核备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08-2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招生行为,本市将在今后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对外省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审核备案制度。

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绝不允许向学生做超出学校管理范围的任何承诺,更不允许承诺参加本市秋季高考。从2008年开始,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外省市的毕业生不能参加本市秋季高考。今后各学校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中,不允许与职业院校以外的任何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更不准通过社会团体或中介(包括个人)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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