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通知各学校不能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中学招生,天津市教委--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07-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天津市小学升初中工作的报名、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各区初中已经开始接受家长、学生的咨询。在咨询过程中,有些学校出现了任意招揽外区学生的情况。记者昨日获悉,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天津市教委昨天下发通知,重申了初中招生的范围。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按照市教委《200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本市今年的初中招生指导意见明确,“改制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区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教委直属学校举办的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由所属区县教育局管理”。

在招生过程中,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要重申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改制学校只在本区招生。经市教委批准,获准可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要先与学生所在区教育局沟通并经允许,否则不准招收外区学生。各初中招生学校要杜绝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无计划、无档案录取的现象,各教育局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要及时纠正制止和批评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

市教委要求,今年,各区县初中招生工作均以就近入学为原则,要保证每个学生在公办校都有一个位子。今年本市鼓励和提倡示范性高中恢复公办初中招生。公办初中要先于各类民办学校招生,并且不招收择校生。另外,今年保留存续的改制学校招生人数将控制在初中招生总数的40%以内。各学校招生时,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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