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简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05-3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统一考试,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该考试在天津地区的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及开考级别

报名时间:2006年6月8日---18日

开考级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三、报名条件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是面向全社会的非学历英语证书考试。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选择任意级别报考。各级别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但不能同时报考不同级别,同一级别不允许多次报名。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本、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一寸浅蓝色背景的照片2张及报考费,到考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填写报名表。

有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上一相邻考次的《PETS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办理单项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填写原准考证号和原考试所在省市。

考点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后,考生本人必须在《PETS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采集的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签字后,将不予更改任何报考信息。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06年9月9日---10日

9月9日上午进行笔试测试

9月9日下午和9月10日进行口语测试

根据教育考试中心要求,我市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在PETS一级口语考试中将使用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系统,进行人机对话方式的口语考试。口试题目与原级别要求和形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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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考试中只有单项(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此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下一考次只需报考不合格一项即可。单项合格成绩只可保留一次,若下一考次中另一项仍不合格,则前一次的单项合格成绩将不再保留。

八、证书

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通用。

笔试或口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由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书》;如果下一考次中另一项合格,将发放《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九、考试费用标准(津价费[2006]121号):

根据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2000修订)的规定,取得PETS二级及其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英语或英语(一)课程;取得PETS三级及其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英语(二)课程。

在春季高考中,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以上者(含二级),在与其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PETS考试与其他相关考试之间的关系

1、用PETS-2和4级考试的标准分别来改造高考和研究生考试中的英语考试(非英语专业)(该项工作已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2、用PETS-2和3级考试分别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专科和本科考试中的公共英语考试--英语(一)和英语(二);

3、用PETS-5级考试替代全国外语水平考试中的英语考试WSK EPT(该项工作已成功完成)。

十二、各级别水平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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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中心委托高教出版社出版了各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纲》及《教程》,考生可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书社购买,联系电话:23948632。

十五、成绩单和合格证书的领取

十一月下旬,考生可通过声讯台查询成绩:96888050,125902017(移动手机),96888222、125902012(人工咨询),12月上旬考生可到考点领取成绩单和合格证书。

十六、考试信息咨询方式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资讯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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