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净化高招环境-高招,--教育频道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06-05-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主动地抓好宣传舆论工作,把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中去,使之制度化。

为切实维护高考报名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文件精神,今年市高招办与公安及纪检部门联合加大了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力度,严厉打击中介团伙的违规违法活动。

全市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六坚持”、“六监督”的基本要求,完善招生制度,修订招生人员自律准则,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公开公平的招生工作机制。

制定并试行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从实施主体、流程环节上细化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按规定适时公布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确保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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