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校园要在显著位置公示师德举报电话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12-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内容提要:日前,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

日前,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此外,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向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新网客户端12月16日电(冷昊阳 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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