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学前教育要坚持公益性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8-12-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内容提要:“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办幼儿园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11月2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的第十场教育奋进之笔“1+1”系列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如是说。

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办幼儿园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极大化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把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 11月2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的第十场教育奋进之笔 1+1 系列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如是说。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规范发展民办园,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姜瑾解释说,作出这样的规定,正是为了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这也是政策制定的基本逻辑出发点和未来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

姜瑾说,对民办学前教育作出一定限制性规定和要求,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园的发展,而是向民办园的经营和管理者明确, 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要规范地做,划出红线,明晰底线,更好引导社会资金理性投资,依法依规来办园 。

姜瑾还说,政府对于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积极支持政策没有变,对于办普惠性民办园会有一定的财政支持。长远来看,民办园会更加规范、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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