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8普高学校体育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12-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一)报名条件:符合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体育特长。

(二)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8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于我省公布的体育专业考试时间的前一周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领取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也必须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上述报名手续。

(三)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缴纳高考报名费130元和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

(四)信息报送:各市(州)招生办要认真汇总、校验本市(州)考生的报名信息,会同本市(州)招生监察办刻制报名信息光盘一式两份并密封,于2017年12月15日前分别报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处和保密监察室。

二、专业考试

(一)评委的选聘条件。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体育专业考试、未参加体育专业高考辅导班教学及相关活动的教师。

(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考试地点设在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持二代身份证和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于考试前15分钟到考场进行检录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项目。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40分,总分160分。

(四)考试监督。考试过程全程摄像,考试结束后摄像光盘留存4年备查。

(五)评分标准。按照《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执行。

(六)成绩查询。贵州师范大学要会同校招生监察部门刻制专业考试成绩光盘一式四份并密封,交省招生考试院(三份)和校招生监察部门(一份)留存。省招生考试院于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的专业成绩发到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考生可到体育专业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

(七)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报考体兼文的自动转为文史类,报考体兼理的自动转为理工类。

(八)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贵州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和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详情请查询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三、文化考试

(一)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体兼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体兼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二)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由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和武术精英级(含)以上称号的,可参加由教育

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时间另行通知),也可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具体要求请查询报考院校招生章程。

四、划线原则

(一)体育专业考试合格线,原则上按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1︰2.5的比例划定。

(二)文化分数线和综合分数线

1、本科

(1)文化分数线: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分别划定文化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综合分数线:在体育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体育文(理)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分别划定体育文(理)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 2+专业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2、高职(专科)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别划定体育文(理)文化分和综合分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8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院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二)体育专业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为6所院校平行志愿。

(三)填报体育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它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未填报体育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所有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要求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高考文(理)科排序规则执行。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二)录取批次

设置三个录取批次,录取顺序为:

1、第一批本科(体育院校及部分 211工程 大学);

2、第二批本科(部分 211工程 大学、省内外本科院

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

3、高职(专科)院校(省内外专科层次学校);

(三)凡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招生院校,所提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并写入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四)考生参加体育专业录取时,只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

(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七、违规处理

体育专业考试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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