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四部门出台意见携手推进戏曲教育工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6-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内容提要:为夯实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基础,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学校教育与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夯实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基础,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学校教育与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建立主要剧种与院校戏曲专业相对应、戏曲人才需求和戏曲教育培养相平衡、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戏曲专业优秀后备人才早期发现、选拔和培养机制及戏曲教育质量评估督查制度,统筹艺术院校戏曲专业教学和展示活动,着力支持基层戏曲院团发展,加强地方戏人才培养,推动形成符合戏曲艺术人才培育规律、适应戏曲行业发展需要的戏曲教育新模式,为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提出七项主要任务:优化戏曲专业结构布局、完善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创新戏曲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院团深度参与实践教学、积极推进招生与用人一体化、建立健全戏曲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搭建平台展示教育教学成果。

意见明确,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戏曲教育的主要责任,将戏曲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具体实施,建立督导制度,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财政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加大对戏曲教育扶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戏曲教育的投入、捐赠;健全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戏曲专业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标准。(周玮)

(责编:孙竞、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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