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带头人将有科研项目“自治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7-03-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过去每到项目申报时,许多科研人员就要为名目繁多的项目经费预算伤透脑筋,申报要求里不仅事无巨细地规定了各项费用比例、用途,甚至连使用时间都有要求。

“我们正在制定一个改革方案,可以让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和经费使用,3月13日即将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校长钟志华3月5日把这一喜讯带到小组讨论会场。

去年7月,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今年,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中组部等七部委提出要把这一文件精神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高校院所进行改革试点,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放宽科研经费使用的话题仍然不时被科技界政协委员提起,而钟志华带来的这个消息让大家为之一振。

他告诉记者,这一改革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拥有了更大自主权:除对项目核心指标进行变更外,项目承担单位可自主决定技术路线变更、项目组成员调整等事项;在财政科技经费允许使用的范围内,项目承担单位可自主调整经费用途。

“放宽不等于放任,学校内部必须要建章立制,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规则设定一个框框,让科研经费真正用到科研工作中。”钟志华说,同济大学每年的纵向科研经费达20亿元,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不仅可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科研产出率,也让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大大提升。

钟志华透露,这一改革方案即将上报国家有关部委,待批准方可实施。同济大学将根据科研人员的贡献度遴选学术带头人,在校内逐步推动改革。

(科技日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张 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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