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班团员比例将不超60%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11-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团中央和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创新。《方案》提出,在3至5年内实现中学团委书记岗位专设,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的学生团员比例要在3年左右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

在发展团员制度方面,《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严格发展标准,规范入团程序,提升学生团员发展的质量,同时,探索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

《方案》还明确,在3至5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具备教师资格的团委干部兼课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专任团干部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通过探索多种形式的职称评聘方式打通职业发展路径,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专任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专任团干部任职不唯年龄,探索职务晋升、转岗任职、挂职锻炼以及交流培养等方面的机制渠道,探索推动建立各级“中学名团干工作室”,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力度。

在团课教育方面,《方案》要求深化“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14岁集体生日”“18岁成人仪式”等活动内涵,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建立中学生团校,创新团课教育

按照要求,团中央、省级团委负责中学共青团工作以及市县级团委(含教育团工委)的专职团干部每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中学“驻校蹲班”,并经常性直接联系不少于100名青年教师和学生,各中学的教师团干部每年至少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具体指导团支部建设。此外,各学校应明确由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建立学校党政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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