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招收定向培养士官725人 报考需满足4个条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6-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记者6月15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今年继续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在17所地方高校2016年专科招生计划规模内,面向全省生源为海军、空军、火箭军和武警部队等招收定向培养士官725人(含女性13人)。

学制3年,毕业为大专学历

据介绍,定向培养士官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后,所在部队下达任职命令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条件

1、须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未婚

4、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录取批次在专科提前批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按照安排,考生在高考成绩通知后至7月2日12时前,将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7月2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投档的依据之一。(四川日报记者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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