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蹭吃”学生营养餐陕西一中学校长被免职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5-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有网友举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同初级中学老师“蹭吃”学生营养餐,安康市汉滨区纪委和汉滨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经联合调查,该校81名教职工在未缴纳餐费的情况下,与学生一起享用由财政补贴的营养餐。11日,3名校长被分别给予免职、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处分。

经汉滨区纪委调查,大同初级中学2012年春季开始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占用教工食堂,由承包人承包经营至2014年底,其间设置教师餐窗口和学生营养餐窗口,教师用餐自行购买。2015年春季开学时,学校收回食堂经营权自主经营,但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81名教职工在未缴纳餐费的情况下,就与学生一起享用由财政补贴的营养餐。

日前汉滨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大同初级中学校长史洪安、分管副校长常大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大同中心校校长陈玉发诫勉谈话。汉滨区教育局也免去了史洪安的校长职务,并根据纪委提出的整改要求,追缴所欠饭钱1.456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学生营养餐专户。同时,要求辖内各学校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教师和学生分灶开火,独立核算,把学生免费营养餐这项惠及民生的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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