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命案都是“琐事”惹的祸?
昨天,一起发生于半个多月前的大学校园命案,在社交媒体里被大量转发。春天的深夜,一名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用一把菜刀杀害了自己的室友。案子很血腥,有一些本不该出现的照片被人肆意传播开来。针对这起命案,仅有的两份迟到的官方通报,分别来自川师大和当地警方。从两份通报里,看不出命案因何而起。只能在当地警方的通报里看到一句: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
又是琐事?这是在我脑海里蹦出的第一个疑问。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室友之间发生的命案,有好几起著名的案例,都似乎因琐事而起。比如,马加爵一案,起因据说是室友之间打牌发生争执;又比如,吉林的大学生郭力维一案,是因为室友打呼噜;再比如,更久远一点的,南京大学曾发生一起碎尸命案,是因室友违规使用电器。还有,因未带钥匙发生口角进而将室友刺死的,因打游戏发生争执将室友打死……
琐事,涵盖的范围很广,但听起来,让它为室友间的命案“负责”,又似乎显得顺理成章。因为不怀好意地脑补下,老实说,大部分人和大学同学共处一室四年,除了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外,还真就没有其他重要的故事。再加上,年轻人本来就血气方刚、易冲动,所以琐事没有变成故事反而导致“事故”,可能性是很大的。
虽有种种理由说明琐事真可能“要命”,可我老觉得这两字像幽灵一样,颇具迷惑性。因为,琐事不仅范围广,对于不同的人而言,定义也是不一样的。在外人看来是琐事,当事人看起来却可能是天大的事。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很普遍,要不然不会有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个说法。再有,再小的事日积月累、积沙成塔,也可能变成一件令人难以忍受的事。表面看起来,杀人起因是室友唱歌唱到半夜、打游戏打到天明,实际上很可能是因为类似的小事早已在心底积压成仇,小火柴一点就爆炸了。
说这话,并不是为任何杀人者开脱。在现有的大学宿舍居住环境中,让个性迥异的年轻人,硬凑一起住四年,本来就很无奈。如果生活习惯相同,那是人生之大幸,最终留下一堆欢乐和逗比的青春记忆。可一旦生活习惯不同,而且没人肯让步,很多外人看起来的琐事,就很容易慢慢演变成炸药包。常有人调侃说“感谢室友不杀之恩”。但我觉得,还真不能把这话当调侃,因为在成长的路上,不是所有人都有运气遇到好基友。
生活习惯和拥挤的空间,是暴力更深层次的原因。虽说未必唯一归因,但这说明,室友之间暴力相向,琐事只是浅表,或者说是个偷懒的归因,而且很可能成为阻碍进一步挖掘惨剧深层根源的借口。实际上,只要一说暴力起因于琐事,下一步,人们就会很自然而不假思索地,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年轻人膨胀的力比多、自制力差。然后呢,就再没有然后,仿佛这就是终极的缘由。结果是,本来应该负疚、应该付出的努力和担负的责任,可能就此搁浅。
就拿这次川师大事件来说吧,可反思的地方太多了,完全不是琐事这货负责得起的。犯罪嫌疑人当日在超市买了一把菜刀(估计不用登记),并顺利带进学生公寓,在公寓内自习室,把同宿舍的芦某杀害,芦某全身50多刀,头被砍下来。保安室,就离事发地不到20米。一个大学生又不烧火做饭,买菜刀本身就应该被高度警惕吧?登不登记另说,周围的同学也毫无察觉吗?或者说,看到了也没觉得奇怪,也不向辅导员通气吗?另外,事发时接近凌晨,犯罪嫌疑人把受害人叫到自习室,这个过程可有争吵?周围同学、保安,都没有阻止吗?离事发地不到20米的保安室,是没人还是都睡着了?
重重疑问,其中任何一个能被认真对待,都是一次阻止惨剧发生的机会。这个案子最重要的特点是,它不仅潜伏期很长、有迹可寻,而且就发生在公寓楼内。在整个过程中,学校的辅导员机制失灵、公寓里的保安系统形同虚设、同学之间友谊的小船翻个底朝天。这些失灵、虚设、翻船,都是值得反思的,其中也应该有人忏悔。可事发至今半个多月,从仅有的两份通报中,我就看见“琐事”两个字,扎眼、迷惑、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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