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教学时间内每周开馆不低于90小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2-1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明确,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规程指出,图书馆应全面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规程指出,高等学校应支持图书馆有计划地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发表研究成果。支持图书馆积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国际学术组织。图书馆应鼓励馆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科研课题。

此外,高等学校要把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图书馆的经费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行费和专项建设费。运行费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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