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乡村教师评职称不再要求英语和论文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6-01-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为建设“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四川省近日出台新规定,内容包括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专项基金等。同时,乡村教师评职称不作外语(课程)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

补充难、补充质量不高,是乡村教师队伍长期面临的问题。对此,新规定中提出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自今年起,四川省属免费师范生年度招录培养名额从2000名增加至3000名,重点为乡村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编制配备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倾斜。

为让乡村教师“留得住”,从今年起,四川省提高了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四大片区”贫困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定额补助。

在乡村教师的职称、职务评定方面,注重师德表现、一线经历、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可优先评职,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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