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申严禁教师节日收礼金
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上,各地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节日腐败”。
教育部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廉洁过节。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记者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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