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出台学校作业管理实施办法
本报讯(记者 邹红宇)近日,嘉兴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出负面行为清单,明确责任划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据介绍,《办法》中明确了负面行为清单的具体内容,包括严禁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严禁布置超越学校规定的时长控制量的课后作业;严禁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怪题、错题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作业;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严禁教师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批改方式随意、评价方式单一或评价无针对性等十项禁止行为。
根据《办法》,校长是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是加强作业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加强作业管理领导机制和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的加强作业管理业务指导机制。《办法》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导问责和宣传引导。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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