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育课入法推动体育教育“入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4-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李英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4月14日在北京表示,针对实践中学校体育课时被占用的问题,体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强调,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多年以来,体育课在中小学等教育体系中都被解读为“副科”,处于较弱势的地位。之前体育课被挤占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不少学校,体育课在某些教学阶段更是被直接或变相地系统性挤占。也因此,常有体育教师在网上吐槽,表达委屈、无奈的心情。

尽管这几年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一直在力挺体育教育,采取了一系列强化体育教育的措施——要求保障体育课的课时和质量,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两小时,并推动中考体育分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校园体育教育的回归,也提升了社会对校园体育教育的重视程度,但相关要求多为政策要求、行政管理要求,这些规范性文件或制度措施的层级效力较低,在某些环节或不同地域之间还存在不统一、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非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很难真正保障教师保质保量上体育课,即便发生体育课时被挤占的情况,学校或相关教师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更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在这样的语境下,一些学校或教师自然还抱有“挤占体育课没什么事”的侥幸心理,揆诸现实,一些学校的体育课依然不同程度地被挤占,一些体育教师依然有着“让课”等无奈。

体育课入法,用体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的法律责任,就把有关体育课的政策要求、行政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划出了保障体育课课时和质量的法律红线。体育课的法律刚性传导到学校的教学管理环节和教师的授课环节,就具备了强约束性,一旦学校出现未开齐开足体育课或教师挤占体育课等违法行为,就会受到法律惩戒。法律惩戒则会倒逼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增强自律意识、底线意识,给予体育课应有的尊重,严格规范体育教学行为,严格保障体育课课时和质量。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体育课入法只是第一步,要让法律要求焕发生命力、产生实质效果,关键在于落实。政府、教育部门及学校应不断强化体育师资、教学设施的配备,做好从中小学到大学的体育教育衔接,设计好各阶段的体育教学规划、课程内容和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学校和家庭的体育教育责任。

我国青少年的近视率、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增强青少年体质面临着严峻挑战。体育课入法释放出积极的信号,可以助推体育教育进入法治化时代,既顺应了校园体育教育的需求,也顺应了法治建设的需求。期待着法律的明确责任和惩戒、震慑、教育、拒止等功能可以给体育课营造更好的环境,让体育课得到更强的保障,让体育教师少一分无奈、多一分底气,向青少年体质输送更多的“教育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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