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协同培养地方应用型法治人才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6-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作用。法学院校的发展布局,要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适应区域法治人才需求为根本。

    进入新时代,我们对优秀法治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对于地方法学院校而言,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基础上,以本地区对法治人才的需求为根本,对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和持续实践至关重要。在培养地方应用型法治人才方面,“目标驱动—学生中心—多元协同—双轨反馈”四维一体的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体系完备、特色突出、适用性强等特点,值得在实践中不断推广。

    地方法学院校在明确培养地方应用型法治人才基本定位的基础上,应当把培养职业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确定为培养目标。以“区域需求—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为设计思路制定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到既准确把握国家和地方对法治人才的实际需求,又尊重学生的天性和发展要求,为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保障区域法治建设人才供给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人才培养中,法学院校应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强化地方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特色,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特点,建立司法实务、企业法务等法治人才分类培养机制,在行业面向上实现法治人才培养的明确化、精细化。

    法治人才培养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学生指导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三全育人”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学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全方位开展育人工作。在全面开展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的基础上,法学院校可以通过打造学风建设工程,开展法学专业论坛、读书报告会、法律宣讲与援助、假期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法学专业素质的提升以及社会责任感的养成。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应积极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在培养方案制定,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教学,专业见习、实训、实习等工作中,主动了解并积极回应学生的需求,通过全程双向互动的方式,切实保证学生在育人全过程的中心地位。

    地方法学院校应整合各类资源,搭建高标准、广覆盖、重应用的合作平台,建设由专业课程、专业实训、社会实践、学科竞赛、专创融合五大平台组成的协同培养体系,形成内外结合、产学融合、多方联动的立体化协同平台体系,提高人才培养与行业要求的契合度,取得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良好成效。法学院校应高度重视“专兼结合、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依托稳定、有效的校院、校所、校企协同合作机制,聚合多方优势协同育人,通过常态化的双向交流机制,实现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与地方法治建设、法律服务的循环赋能、共荣共进。

    法学院校还要建立“计划—运行—控制—反馈—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管理闭环,通过建立“实时+长期”“内部+外部”的双轨反馈机制,对人才培养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和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和完善人才培养工作,从根本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四维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地方法学院校在人才培养定位、理念、模式、机制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这一模式实现了地方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精准定位和体系化、协同化培养,有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进而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作者系渤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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