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隔空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3-06-0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高毅哲)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主要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据介绍,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

    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等犯罪活动。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惩戒帮教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提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效。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决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严。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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