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率连续3年低于60%就停招”合理吗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08-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新闻回顾 最近,安徽省一则有关高校改革的通知引发广泛讨论。该省《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中提出,要控制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连续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

不妨用好市场需求“试金石”

□朱小峰

除了安徽省,近年来,已有多个省份针对专业出台优化政策,对就业率低的专业给予红牌警示。

专业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平台,它的开设与调整必须围绕人才培养的目标,必须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实质性发展。专业建设不仅是人才培养的关键,也是高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在国家经济发展策略和产业布局不断调整的背景下,高校根据市场变动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当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安徽省相关文件提出,要控制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连续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助于避免高校办学的低效化和人才的低质化,能够激励高校在专业设置上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对于高校来说,专业有新增,就会有裁撤,动态调整之间,达到专业结构的优化、办学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最终满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何况安徽此项政策留出了整改时间,假如专业举办方能够及时地对专业建设全流程进行梳理,认真反思其人才培养的成果产出,对毕业生的就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督促、引导和辅助,切实提高就业率,提高专业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效,专业发展回到欣欣向荣的状态,那就说明该专业能够经受得住市场考验。

尽管近年来高校盲目扩张、无序扩建现象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高校出于建设“综合性大学”、吸引生源等功利性目的,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存在随意性、不合理性,造成学生就业困难和社会资源浪费。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用好市场需求“试金石”,倒逼高校专业设置趋于理性。

专业存废不宜仅以就业率为标尺

□夏熊飞

高校专业动态调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只新设专业而没有退出机制,那高校将会变得臃肿不堪。很多曾经所谓的热门专业现在几乎已经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一些新兴专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正是在这“一减一增”中,高等教育才得以持续保有活力,与时俱进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就业率连续3年低于60%就停招”作为高校专业退出机制中的标准之一,并非没有可取之处。某个专业如果就业率连年走低,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该专业不再适应市场需求。

可是如果把就业率当成专业存废的唯一标尺,只要就业率没达标就对某个专业“亮红灯”,那显然有失妥当。高等教育、专业开设必然要为就业服务,但肯定不全是围着就业率打转的。评价一个专业的好坏,标准应该是多维的,除了就业率,还有师资力量、历史底蕴、毕业生深造比例、论文质量、院士数量、行业排名等。有些偏冷门的基础性学科,虽然市场对其人才需求不大,但它们是其他尖端专业的重要支撑,如果仅看就业率,它们显然属于“停招”对象,可现实是高等教育须臾离不开它们。

此外,一个专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最后培养的人才得到就业市场的认可,显然是需要一个不短周期的,“3年就业率低于60%”有时候很难真实反映一个专业的潜力与就业水平。尤其在疫情冲击之下,部分专业就业率走低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

将就业率作为专业存废的重要标尺,但又避免“唯就业率”,才是专业设立或退出的正确打开方式。如果说就业率是专业“眼前的苟且”,那历史底蕴、发展潜力、学科支撑等其他更多元的标准则是“诗和远方”,只有平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高校教育、学科专业才能均衡发展、行稳致远。

就业率KPI别再加码了

□李 平

出台健全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退出机制相关政策,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特色优势,积极且必要。然而,“就业率KPI加码”的做法,却值得商榷。这也是安徽此次政策被广泛讨论的核心问题。

事实上,“以就业率定学科专业存废”的做法,一直就有颇多争议,原因在于各专业自行统计上报的一次性就业率数据,未必能衡量真正的就业状况。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呼吁“不能将就业率作为衡量学校就业工作的唯一标准”。

政府引导高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确定专业招生规模,其初衷是好的,但以本就虚虚实实的就业率数据来决定专业的“生死存亡”,有些站不住脚。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论哪个专业,都不想因就业率低被“砍掉”。可以预见的是,头顶高悬着就业率这个关系专业生存的KPI,高校乃至专业的内卷会进一步加剧,而就业数据“注水”、大学生“被就业”等现象只会愈演愈烈。

不同高校的办学定位不同,不同专业在不同高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也不同,不能仅以就业率这个KPI“一刀切”地来决定专业存亡。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那样,高校本科专业调整应当遵循分类考虑、长线思维、动态调整和程序正义四个基本原则。高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兼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政府宏观调控、高校自主调整、社会力量参与之间的平衡。专业结构不但要与地方产业结构联动,还应引入权威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对不同高校的专业、课程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专业设置无小事。无论是增加还是撤销专业,都务必少一些随意功利,少一些简单粗暴;多一些审慎负责,多一些科学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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