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抽屉,老师能不能动?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2-10-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杭州市长青小学 张敏姣

“别——动。别——动。”这是放学后检查学生的抽屉时,我看到放在抽屉里的一张纸条。

新接了一个班,我发现学生们的抽屉脏而乱,用过的餐巾纸、吃了一半的点心、空的牛奶盒、跳绳、纸片……胡乱堆在一块儿。

为改变抽屉的卫生状况,我利用谈话课时间,教学生如何摆放物品,并要求他们及时清理杂物。

一些学生一学就会,但更多的学生还是需要每天提醒,每天督促。时间久了,抽屉照旧一团乱。

一天放学后,我发现大部分学生的抽屉杂乱无章,气不打一处来。

“全部收走。看他们明天什么反应。”我下指令给负责打扫教室的学生。他们装了满满两大袋,天哪,真的啥都有。

我在大屏上写了一句:“中午统一认领有用的物品。”

第二天早上,学生们陆陆续续进入教室,惊讶于抽屉的一干二净。

我看见一个女生在抹眼泪。

中午,大家拿走属于自己的物品。我继续施教:“同学们,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桌不净,何以静心学习?左边大书,右边小书,中间铅笔盒……”

一个男生腾地站起来:“为什么东西要放抽屉?我习惯放在书包里,需要的时候伸手就能拿到。”

“你要跟我杠啊?还有没有一起杠的?”

哪知道,又站起4个学生,那个抹泪的女生大哭起来。

“你说,不哭。”

“我手麻,能不能坐下说?”她一边哭,一边伸出微微颤抖的手给我看。“为什么不经我同意,把我的东西全部收走?为什么物品要按您的规定去摆放?抽屉是私人领地,我按自己的放为什么不——可——以?”

女生的同桌也掉眼泪了,大家都惊呆了。

一个站着的男生说:“我觉得抽屉是半私人场所,如果要清理东西,您应该先说一声。”

前排一个男生小声说道:“张老师说过的,每天都说‘放学前把抽屉理干净,否则把东西全部收走’。”

放学后,我再一次检查所有的抽屉。一个男生的抽屉里有香蕉皮、牛奶盒、口罩……还有3个抽屉有零星物品,但摆放有序,其中一个抽屉留着一张纸条:“别——动。别——动。”

其余的抽屉干干净净。

一次抽屉大清理,引发的控诉、反抗、质疑,无疑是最好的教育生成。书包是全封闭的,抽屉是半敞开的。如果书包是私人物品,那么说抽屉是半私人场所一点儿也不错。谁动了我的抽屉,就是侵犯我的隐私。

我才发现,师生不在一个频道上:学生一直强调的是自己的隐私被侵犯;而我一直停留在班级管理,教育学生要讲卫生。

我赶紧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觉得学生所捍卫的私人空间,似乎和民法典的“隐私”含义不同。

我特地咨询了律师:1.学生的抽屉属于他们的隐私空间吗?2.如果教师要求他们把抽屉理干净,属于越权管理吗?3.教师清空所有抽屉,属于侵犯学生的隐私空间吗?

律师给出了书面回答:抽屉相对学生个体而言是隐私,但涉及班级利益时不是个人隐私;教师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理应有权管理学生抽屉;学生之间乱翻抽屉的行为不对,但学校教师为班级管理需要,不涉及侵犯隐私问题。

我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对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表述为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项,没有提及教室抽屉。

网络律师给出的解答是:学生是受教育的对象,有接受学校管理的义务,清理学生抽屉属于例行卫生检查。其他怀疑盗窃等有损人格的搜查,特别是当众搜查则欠妥。

如此说来,上一堂普法课势在必行。

一个半月后的一个周二,我给学生呈现了一堂关于隐私权的主题班会课,重提旧事,一起和学生学一学法律意义上的隐私。

学生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聆听了律师的专业解答。我问:“现在,你们知道了哪些是自己的隐私?”

“我的iPad密码是隐私,我有权不告诉任何人。”

“我的日记本是隐私,父母偷看是侵犯隐私权。”

……

学生希望有自己的秘密,不希望被大人刺探,这很正常。但我借此次普法课也向他们解释,未成年人父母具有监护权,父母有监管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是可以的。

有碰撞,才有教育效果,师生就在这样的过程中共同成长。

一节课下来,学生们写下许多感悟,有对隐私的认识,有对教师行为的再评价,也提出了一些建议,表达了一些情感

“这节课我深入地了解了隐私以及隐私权。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关日记的部分,监护人或者父母翻看日记并不违法,但我们经常会把一些心里话、小秘密深藏在日记里,自然是不愿意被别人看到,也请家长留给我一点私密空间。”

“我知道每一个学生都有隐私权,教师出于为班级好,可以检查学生的抽屉卫生,但不可无故搜查。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接纳合适的检查,拒绝无故的侵扰。”

“我觉得张老师非常负责,为一次小小的讨论便大动干戈,还请专业律师来解答。这一课我收获很多,不仅学习了法律知识,还感受到张老师的负责。希望以后有更多这样的课。”

“这节普法课让我了解了很多法律方面的概念,但对于之前发生的事我想说:老师检查抽屉卫生是合理的,但我不希望所有物品都扔进大袋子里,这样会让一些东西破碎,比如我的口琴就这样摔坏了。”

“这节课,我学习了关于隐私的一些法律,可对于清理抽屉里的东西这件事,我还是有些气愤,毕竟我的抽屉并没有很乱。”

……

结果似乎很令人满意,学生们很乖巧,认识到教师并没有侵犯他们的隐私,并表示应该听从教师的教导,把抽屉理干净。

可细读他们的文字:教师“大动干戈”已经是恩惠了,“有些气愤”只能流露在笔尖,做学生的还是听话一点,教师的权力永远大于我们学生,接受教师的裁决算了……

我的心情陡然有点沉重,普法的目的是让学生乖乖地顺从吗?

突然,我清晰地看到了问题:学生只是希望教师能平等地对待他们。

私人物品被弄脏、损毁、丢失,谁都会感到心疼、不解、气愤。虽然法律认可我的行为,但我的眼里没有看到学生。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教师的抽屉很乱,桌上很脏,学生有权力二话不说把教师的东西都清理掉吗?教师哭了,学生还要教育教师,我们肯定认为这个学生疯了。

我总是以教师自居,高高在上,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学生好,而没有从心底里尊重学生。

一切又回到原点。

教育学生,不能以法来衡量,还要有情。

又一个周二的班会课。

我把学生写的感悟投到大屏上,问:“你为什么说张老师大动干戈?”

“因为张老师您不惜请律师啊。您请律师就是想证明您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就得遵守规则。”

果然,学生心底的结没有解开:教师就是用强权压我们,我们只是表面顺从罢了。

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我诚恳地向全体学生道歉:“老师要郑重地向你们说一声‘对不起’。老师总以为自己是完全正确的,没有顾虑你们的情绪,总是用自己定的规则来要求你们。”

学生们竟然给了我掌声,很多学生都笑了。

这节课我把班级管理的权利交给学生,师生共同参与制订新的班规,大家纷纷提出可行的建议,编成歌谣并全体讨论通过:“抽屉卫生要干净,到校把书放整齐,课间随时要整理,放学不留杂乱物,天天干净奖两币(学校奖励的‘长青币’)……”

宣传委员把班规打印好,贴在班级的宣传栏上,呼吁大家共同遵守规则,维护班级利益。

此时此刻,我真正看到学生潜在的状态:他们不是需要填充的容器,而是需要点燃的火种。

这一张师生共享的班规时时提醒着我,学生接受教育的过程是一个主动成长的过程。他们的质疑和反抗,他们的掌声和欢笑,都是一种成长。教师要更多倾听学生的表达,才能真正与学生平等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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