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抽检不可高举轻放
□许朝军
日前,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同时,还对抽检程序、抽检评议、抽检结果使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教育部安排每年对本科毕业生论文进行抽检,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进行去伪存真,并将抽检结果与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等相结合,与学生学位获取相结合,是从根本上警示、震慑和遏止抄袭、剽窃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也是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正向匡扶和积极纠偏。
尽管该办法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运用及究责等的要求不可谓不严,但要想让抽检愿景得到实现,必须确保各项抽检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究责到位、掷地有声,决不可高举轻放。
当务之急,是各高校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抓好对本科毕业生论文抽检工作的宣传,让所有高校师生都认清形势,严格自我要求,做到严谨笃学,净化高校学术氛围和成长成才氛围,创设健康的高等教育生态。
其次要严格落实每年一次的本科毕业生论文抽检比例确定和抽检结果公示制度,摒除“面子心态”和“遮丑心理”,勇敢地向高校学术不端亮剑,从源头上遏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滋生。
再次是严格究责。在严格抽检程序和及时公开抽检结果的基础上,从严落实教育部对问题论文的问责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查实后必须依法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此外,对长期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和本科专业,一定要按照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公开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质量约谈等处罚,严重者依据有关规定责令暂停招生,或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应该对涉事高校内部相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审核把关不严、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行为不科学甚至借助不正当交易为学生论文过关提供帮助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导师和审核人的失职失责行为,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的,要依法从严究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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