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试点校外培训机构学费险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1-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季 颖)近日,宁波市教育局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推出了预付学费信用保险,以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该险种参考了全日制中小学校“学平险”的设计概念,坚持学员及家长按需自愿购买的原则。投保时,要求参训者与培训机构参照《宁波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课时、培训期限等信息,领取正规预付学费票据。预付学费期限、金额必须符合“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的规定。

该保险的责任限额为投保人实际支付的预付学费金额。对于单一培训机构,投保人可投保的最低责任限额为1000元,平均每科责任限额不超过5000元。保险采取定额保障方案,具体分为5档,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该保险线上和线下均可投保,学生及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投保单一的基础保障方案,也可以将多个基础保障方案进行组合后投保,保险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

2019年,宁波曾出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来解决培训机构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置事宜。但由于风险防控综合保险对消费者的学费损失弥补作用相对有限,消费者仍需通过其他风险分散手段进一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推行预付学费信用保险,有利于全面提升风险防控综合保险的保障水平,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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