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让校监会“会监督、能监督、敢监督”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1-02-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李 平 通讯员 章 媚)“成立校监会以来,通过多方努力,现在已走出‘重形式、轻实效’的误区。”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中学校长朱晓伟感慨地说。去年,该校在校监会原有人员基础上,成立专家监督组、家长监督组、学生监督组,对维权、教育法规落实、校园基建工程项目等作了专门监督和指导。

据了解,去年以来,莲都区教育局把校监会工作与清廉学校建设有机结合,加强校监会工作的管理,赋予校监会“管”和“严”的权限,烧旺校监会“大火炉”,为校监会“瞪眼黑脸”撑腰、履行监督壮胆。

莲都区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陈久远介绍,各校建立了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履职报告、考核评议、工作台账等制度,真正使得校监会成员“会监督、能监督、敢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区管校聘、修缮项目、物资采购、经费管理使用等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事项,校监会全程参与、跟踪监督。针对监督发现的体制机制漏洞,该区不断完善出台《中小学后勤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自主经营食堂管理工作方案》等,真正做到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推动工作。

据统计,2020年,莲都区校监会共提出意见建议115条,开展监督事项156个,调查核实问题48个,化解矛盾纠纷7起,纠正不规范票据16张,拒付不合理开支0.8万元,通报监督结果152起,打响了校监会监督品牌,清廉学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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