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奖补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3-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张乐琼)舟山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奖补实施细则,以促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健康、可持续发展。

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最大的亮点是对政府购买对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对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共分为3类,包括市本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有本市非新城户口等,最高按办园规模的40%核定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购买标准为按全市公办二级幼儿园培养成本生均2万元的30%给予补助。此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享受改善办学条件补助、创等升优奖励、考核事项奖励等。

该负责人表示,细则是在落实原先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财政性资金的保障效用,让举办者提前知晓自己最终可以获得的经费补助金额,以更好地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办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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