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严把新教师“转正关”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4-0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张乐琼)近日,舟山市出台指导意见,建立了一套考核、培养培训、合同管理、负面清单的试用期管理制度体系,严把教师“转正关”。

从今年起,舟山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入职的新教师进行试用期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人”的总体要求,优化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师训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管理职责,落实学校在试用期教师考核评价、合同管理等环节的主体责任。其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试用期期间有负面清单所列13项中任何一项情形的,均不得评为合格等第。同时还保障了教师的申诉权利,对试用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书面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试用期是新教师成长的一个关键时期。教师管理关口前移,就是为了消除试用期管理的盲区,解决因教师统一招聘带来的‘进来容易出去难’的人才板结问题,遴选出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套规范性意见压实了学校对新教师管理的主体责任,真正从有助于学生和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做好新教师从招聘入职到正式转正的有效衔接,双方也能实现最优的岗位双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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