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4-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金 澜)日前,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启动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同时,为落实基层减负,今年起取消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等级中等职业学校等现有相关学校建设工作评定。

“省现代化学校的评估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硬件条件设置为前置条件,评估中更注重减负、素质教育等软性条件的落实。”省教育厅督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地各校能深入学习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准确把握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的重点,突出学校办学思想、育人模式、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学校发展等内涵发展的关键指标,聚焦学校发展的时代性、示范性和教育改革的领导力、执行力。

为确保督导评估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督导办分别委托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治理研究中心负责普通高中,浙江省教育现代化研究与评价中心(杭州师范大学)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浙江省终身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社区学校的创建及督导评估工作。接下来,这些承办单位将根据《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管理办法》分别制订管理细则,完善相关督导评估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浙江省教育督导评估廉政规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据介绍,现代化学校是现代化教育的重要落脚点,是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基础。按照部署,各地要坚持质量原则,严格对标对表,按照现代化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合适的现代化学校创建目标和路线图,按计划有步骤积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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