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进一步扶持民办幼儿园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5-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工作。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深入了解当前民办幼儿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统筹省里提前下达的各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学生资助经费除外)和当地各项教育资金,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帮助民办园渡过难关,确保民办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好民办园帮扶举措,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好相应文件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民办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财政补助临时支持、社会保险费用、房租减免、防疫物资供应等政策真正落细落实,尤其要将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按月足额拨付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协调发展改革、人力社保、金融、税务等部门,在统筹落实好省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民办园阶段性扶持政策。

此外,还要进一步落实各类幼儿资助政策,确保需要资助的幼儿能正常入园和生活。各地要实时动态关注当地民办园的疫情防控、教师队伍、开园复学等情况,对运转困难或出现问题的民办园及时给予指导帮扶。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也应因地制宜采取相应扶持政策,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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