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实施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
本报讯(记者 邵焕荣)近日,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出台了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意见,明确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
意见规定中小学、幼儿园等要对拟录用在校从业人员进行入职审查,对已录用的在校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或给予处分。违法犯罪记录涵盖的范围包括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生效判决或司法拘留决定,被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决定的不法人员。
越城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在校从业人员职业准入机制,有效地加强了教育与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完善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效衔接,以预防的方式,把好在校从业人员入口关,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从去年11月起,该区就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从业人员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排查。截至目前,已陆续排查人员1万余名,实现了区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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