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培养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6-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金 澜)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经教育部批准,我省自今年起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以适应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教师的新要求。

据介绍,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将按照两种模式培养。完整试点,即从2020年高考生中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录,纳入提前批次录取,本硕衔接,培养方案整体设计,分阶段实施;推免试点,即从2021届大学四年级学生中选拔,通过推免方式录取为教育硕士。

参与试点的高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浙师大将推出“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化学+生物科学”2个完整试点专业,每个试点项目招录40人,共计80人;杭师大推出“物理学+教育技术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2个完整试点专业,每个试点项目招录40人,共计80人。

作为推免试点,浙师大将推出“学科教学(思政复合)”“学科教学(历史复合)”“学科教学(地理复合)”“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复合)”4个试点专业,每个试点项目招录20人,共计80人;杭师大将推出“学科教学(化学复合)”“学科教学(思政复合)”“学科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复合)”3个试点专业,每个试点项目招录20人,共计60人。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试点项目的学生将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进行管理,实施入学签约、承诺服务、到岗退费等政策。各地要按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就业管理要求,统筹教师编制使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预留足够空编,确保试点项目毕业生应聘到我省高中学校时有编有岗。同时,要充分考虑复合型教师承担多门课程的实际,合理确定复合型教师的岗位职责,为发挥复合型教师作用提供支持,并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收入分配等工作中给予充分体现。

教育厅计划将试点项目纳入我省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在相关省级专业建设中给予支持,对试点项目相关教师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出国进修、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并优先支持试点项目申报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等改革项目。

据介绍,开展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是我省改革创新传统教师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旨在培养一批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双学科复合知识与能力、突出的教育教学与实践创新能力、广阔的国际视野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胜任高中双学科教学的复合型卓越高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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