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职一体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对策略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程江平 刘冰雪
中高职一体化是当前职业教育界热议的话题,也是我省中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我省中高职一体化建设逐渐从局部试点走向整体推进,一体化建设进入了规模扩大和内涵提升的关键阶段。而在具体的探索实践中,中高职一体化建设存在着目标定位不清、课程衔接不畅、统筹管理缺位三个主要问题,这影响着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与成效。
中高职一体化问题,单靠中高职学校自身力量很难有效突破困境、改进不足,亟需从国家、省级层面聚焦关键问题,加强标准建设,整合资源要素,进行统筹设计与生态重构。
目标定位:从内部协调走向跨界联动
纵观国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路径可知,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确定绝不是由中高职院校内部自行决定的,而是通过企业界和教育界的联动,以职业标准定位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从国家层面确保职业标准科学化、规范化。国家职业标准的质量是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清晰、人才培养高质量的生命线,为此,要确保国家职业标准科学化、规范化。一是要严格监控国家职业标准质量,提升国家职业标准的权威性。一方面,要充分研究各行各业职业需要,科学评估现有职业分类的合理性,构建完备的国家职业标准;另一方面,随着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国家职业标准必须紧跟时代脉搏,及时更新国家职业标准,切实反映企业发展需要。二是要凸显国家职业标准的应用推广,增强国家职业标准的导向性。国家职业标准的价值在于广泛应用,如果将其束之高阁,就丧失了应有的价值。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的平台建设,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标准,增强国家职业标准的可获取性,使其真正成为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指针。
省级层面结合区域特色进一步开发、完善职业标准。国家层面的职业标准可以为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提供客观依据,但我国是职业教育大国,各区域产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职业教育也带有明显的地方特色,统一的国家职业标准难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区域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需求。因此,从国家职业标准到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还需要省级层面结合区域特色加强岗位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对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再开发、再补充、再完善。省级层面应在遵循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充分研究各行各业的职业需要,科学评估现有职业分类的合理性,加强具体专业岗位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为中高职院校清晰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提供切实可行的参照标准。
课程衔接:从分段操作走向整体建构
开发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标准。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最终要落实到课程衔接上。中职和高职虽属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但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中高职院校大多沿用各自已有的课程体系建设理念和课程框架,进行中职段和高职段的课程设计,存在课程内容重复或脱节的现象。根据明确的培养目标以及岗位任务所需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而开发出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标准,是促进中高职课程内容有效衔接的良方。省级层面应在遵循职业能力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以及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联合行业协会、企业技术人员、职业教育学者、课程专家共同商定,开发相互衔接的统一的课程标准。
课程设置上更加关注学生能力结构的优化和综合素养的提升。中职学校长期以直接就业为目标,较少从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层面出发,对课程体系进行综合考虑和整体设计,在课程设置上过于关注某一领域、某一岗位的单一技能培养,忽视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文化素养的综合提升。为此,中职学校应树立中职基础地位,就业、升学并重,在中高职一体化设计的课程标准基础上,依托专业群建设进行课程内容的整合,确定科学合理的中高职衔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学生能力结构的优化和综合素养的提升。
管理模式:从部门分治走向统筹管理
加强政策导向。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和规范对中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中高职课程标准体系等。在出台政策前,应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广泛的调研,调研对象主要包括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企业,同时还要借鉴国际上对中高职在培养目标区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从职业教育的培养规律和个体职业能力成长规律出发,把握中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定位差异,加强岗位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开发课程标准体系,制定参考性衔接方案,为中高职学校一体化人才培养提供政策依据和行动框架。
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为破解中高职衔接中院校壁垒突出、权责不清等难题,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的管理机构设置。建议在省级层面成立一个有权威、有统筹协调能力的管理(服务)机构,如中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委员会或中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教育部门主导,劳动、财政等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等多元参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委员会或中高职教学指导委员会作为中高职一体化管理省级层面的最高专门机构,统一管理中高职院校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统一设计、推动、深化中高职一体化建设,统一开展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监管与评估工作。
引领衔接模式创新。省级层面的衔接模式创新有助于增强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活力,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选择。我省可结合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在原有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单招单考等培养模式基础上,遴选一批省内办学水平和社会认可度高、示范效应和社会服务能力强的国家示范校、省中职名校,设立“高职专业试点班”,开展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探索与实践。或借鉴集团化办学经验,以合作企业为纽带,中职、高职、企业共同培养中高职学生,促进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之间互补双赢,为当地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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