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
本报讯 9月4日,我省公布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用人单位共同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通知明确提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政府投资项目岗位公开招聘要规范招聘信息管理,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和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进展情况,将暂未就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开展职业指导,组织职业培训,提供见习岗位,促进尽快就业。
此前,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和落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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