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体化协作加强高校纪检工作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09-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张 曦 林 星)“对这些项目的检查,要从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核查,严肃查处有意规避招投标程序、利益输送等问题。”日前,在杭州师范大学行政楼会议室,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干部正在讲解监督检查要点。

此前,他们刚以联动监督的形式对杭师大物品采购源开展了专项检查。这次合作,不仅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采购来源单一问题,也提升了学校纪委的监督实战能力。“以前,很多人都会觉得校内监督是点到为止,毕竟校园里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有些干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也不会监督。”杭师大纪委副书记黄燕坦言,与市纪委的联系更加紧密后,干部的监督动力与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今年6月,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结合上级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市属公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实行“室组校一体化协作”,统筹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成效。所谓“室”即杭州市委机关对口联系室,“组”为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校”则为各市属高校纪委。

“一体化协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强化了市纪委市监委在市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统筹力。”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蒋瑾认为,这不仅保障了高校日常监督及时到位、执纪执法更加规范,也有助于增强高校纪委的履职意识。以高校纪委处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为例,不管是综合性大学,还是高职院校,学校纪委都要严格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以前高校发现问题线索后,向同级党委报告多,向上级纪委报告少,‘零立案’情况时有发生。”市纪委市监委驻杭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秀清说,现在明确了报告流程,理清了权属领导关系,健全了监督协作机制,沟通合作顺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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