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中职教师职称评定新政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10-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金 澜 陈蓓燕)“新政实在是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 安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教师张彬说。作为一名实习指导教师,他以后不必为不太擅长的论文、课题而烦恼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

张彬所说的新政就是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政构建了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解决了改革前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不能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的矛盾,有助于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的亮点有三:一是打破了2016年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后,职业高中纳入中小学评审,评审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僵局;二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畅通了晋升通道,允许教师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三是增设了实习指导教师职称,技术过硬、学历不达标的教师也可申报教育类职称。

截至去年年底,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共有专任教师3.56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的头衔是“实习指导教师”。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三级调研员邵健剀说,这部分教师有不少是来自企业、公司的高级技工,尽管他们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技术过硬,对提高学生的实训水平助益很大。过去因职称评审通道不通畅,这部分教师的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对提升学校的实训教师队伍水平也有影响。

与本次改革相配套,我省还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记者看到,改革后的职称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改革实绩,行业企业实践经历,以及市场认可度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

像教研报告、发明专利、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指导职业技能竞赛、参与教学竞赛成绩、参与企业技术革新、开展企业员工培训等都可以作为评价条件。如果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教师本人获全国优秀指导教师等,还可以破格申报。

新政强调了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坚持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特点的评价导向,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多维度的评价标准为中职教师评职称创造了更多的得分点,也有利于学校对照着建立科学、量化、分类、精准的评价体系。”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教师卢敏表示,他们将着手研究制定新的教师评价指标,更加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在考评专业课教师时,也会考虑其参与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及现代学徒制开展等情况。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将做好改革举措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计划推进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的自主评聘改革。按照通知精神,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原则上2021年实行副高级及以下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同步进行,以充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用人自主权,促进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人才使用的有机衔接。

“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学校是一个良好的导向。”德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周武杰说,这意味着今后不必再对着申报材料来评审教师,除了教学业绩,教师日常的工作点滴也能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得以体现,让评审更加人性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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