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浙江试点高中分类办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20-11-1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提出今年将遴选30所试点高中,探索培育涉及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不同办学特色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总体安排,今年全省将遴选设立6个普通高中学校分类办学的改革试点区、30所试点学校,探索区域分类办学机制,培育涉及科技、人文、体艺、综合等不同办学特色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每个设区市最多可申报设立1个试点区和3~5所试点学校(试点学校原则上在试点区域内),建设周期为3年。2023年,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广成功经验,扩大分类办学的试点区和试点学校。2035年,支撑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分类办学机制初步形成,形成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布局相对合理、各具特色,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办学局面。

据省教育厅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年8月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意见中,就表示要“强化选择,转变方式”,即要坚持选择性教育思想,以问题为导向,用好改革利器,推动分类办学,着力发展核心素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此次将要试点的“分类办学”工作则是将理念推向了实施层面。

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分类办学改革试点学校在教学安排、教师选聘、经费使用、研训评价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以充分保障学校各项改革之需。其中,提出要改革招生方式,允许试点学校根据办学类型和办学特色,在区域内开展符合办学特色要求的特色招生(按计划数的15%~25%),招收适合办学特色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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