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民办培训学校要缴风险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2-2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林苗苗 钟琳燕)日前,台州市椒江区启动了民办培训学校风险储备金缴纳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培训学校风险应对机制。

办学风险储备金由民办教育机构从办学经费中提取并存入指定账户之中的资金,实行培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银行三方监管。该区每年将对民办培训学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评估活动,对不限期完成办学风险储备金缴纳工作的,年检结果直接认定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不得招生,超过期限不整改的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截至2月21日,已有25 家民办培训学校在指定银行开户,占椒江民办教育机构的76%,其中21家已足额缴纳办学风险储备金。

该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风险储备金的主要用途是处理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如学校停办或解散,处理退还学生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应发教职工工资等遗留问题或者因房屋安全、饮食卫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伤害赔偿。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踏着春的脚步出发     下一篇:一版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