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治建设 提升政治本领 省教育厅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3-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曹可可)3月6日上午,省教育厅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根芳主持会议并讲话,厅理论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陈根芳指出,《意见》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管党治党生动实践的又一次深入总结和系统部署,在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条例》从党内法规的高度为加强党内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系统遵循。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刻领会《意见》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内容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意见》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陈根芳强调,要把政治建设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政治本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要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作为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切实增强组织和领导教育事业的本领,把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到全省的教育实践中去,全面承担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职责。

陈根芳强调,要把请示报告与履职担当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要求。省教育厅要深刻吸取英语加权赋分事件的教训,时刻牢记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省委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及时向省委报告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淬炼党性和党风的试金石,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的现象。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担当统一起来,形成一级有一级的担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决不能把请示报告作为挡箭牌、免责令,把矛盾和难题一概上交、一交了事。

陈根芳要求,厅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结合“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工程,认真抓好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意见》《条例》精神的部署工作。研究制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基层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除了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还要探索建立向省教育厅报备的机制。要从厅机关做起、从厅领导班子做起,带头贯彻落实《条例》,组织力量全面梳理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清单,更加自觉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

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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