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力建设高教强省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3-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1版)

通过这项改革,改变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高校评价标准,形成“综合+分类”的评价体系,推动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

与此同时,我省积极推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2015年,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出台《关于积极促进更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42所本科院校为应用型试点建设高校,并遴选了其中10所作为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校。

3年多来,试点校转变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机制,改革培养方式,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学科专业得以优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从“就业难”到上演“抢人大战”,加强应用型建设让不少高校尝到了甜头。2016年12月,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10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院校在内的42所省内应用型高校发起成立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抱团”助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2018年,我省又出台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引导高校突出应用、聚焦应用,加强应用型建设。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国银介绍,到2020年,我省不仅要建成20所省应用型示范院校,还要把其中的若干所建设成为全国应用型示范高校。

从2016年起,我省还实施了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计划。首批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花落”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院校进行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为此,在5年培养周期内,省财政每年要斥资2.8亿元。

立德树人 培养一流人才

高校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才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而课堂是高校育人的主渠道,课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我省高度重视高校的课堂育人质量,2014年出台《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推进高校创新课堂教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高校积极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建立课堂教学创新激励机制,实行优课优酬,评选卓越教师,改革教学评价,课堂教学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全省本科院校小班化教学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分层分类课程教学比例已分别达到46.19%、40.50%、34.01%,毕业生对母校的总体满意度达95%,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0.55%。

一直以来,“重科研轻教学”现象在高校长期存在,直接影响到高校基本职能的全面发挥与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这几年,我省通过开展高校校(院)长年度教学述职评议,实施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推行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开展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严格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加大高校学生转专业力度,实施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等,强化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逐步扭转了“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彰显了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性、阶段性、标志性特征,代表国际发展潮流和趋势。有效培育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是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省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开展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试点,实施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办法,开设创新创业课程,设立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开展各种大学生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强化大学生实习实践,推进实习过程化、信息化监管,加强实习投入考核,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营造浓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

目前,我省“双创”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省102所高校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创业学院,近几年大学生毕业一年后创业率持续稳定在5%左右。眼下,我省着力建设34所示范性创业学院,努力培育一大批创新创业的生力军,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新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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