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一百万人的机遇与挑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4-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贺陆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最突出的量化指标是,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显然,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主要对象是各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高职院校扩招,就学校本身而言,可以拓宽生源空间、丰富生源结构、凸显类型特色、促进职教发展;就产业和企业而言,可以缓解高技能人才匮乏的窘境;就社会青年而言,可以获取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其优质就业提供可能。

但这一一举多得的招录政策能否引发社会考生的积极响应,目前尚无定论。事实上,我省高职院校单列招收退伍军人,早在2012年就已开始。且招录的学校是我省重点高职院校,招录的专业也与退伍军人的特点相匹配。但从报考人数来看,并未达到预期的火热局面。

由此,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招录社会考生的起步阶段,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期望借助社会考生的“自发”行为,有一定困难。

工作与求学,对于已经或即将进入而立之年的社会考生来说,至少存在如下矛盾:一是求学期间,个体经济损失与自身成长之间的矛盾;二是求学期间,个体经济损失的确定性与学有所成后的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三是社会考生的学业基础与高职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

为此,笔者认为可采取适当的行政举措,解决社会考生的后顾之忧。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将100万人的扩招计划层层分解,从国家到各省、从省到各设区市、从设区市到各县(市、区),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报考名额分配至相关企业,特别是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正在申报高新企业项目的企业;二是采取“企业推荐+国家考试”的办法,组织社会考生的招录工作;三是对录取的社会考生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企业给考生保留员工身份并发放基本工资,国家发放一定的助(奖)学金,银行推出专项贷学金;四是考生与推荐企业签订劳动信用合同;五是高职院校根据社会考生的学业基础、岗位需要,重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

基于社会考生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技能水平,可以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能解决生产现场技术问题的技术员;教学主要内容定标于精湛技术操作能力与严密技术思维能力的同步培养;课程结构体系定规于“通用文化课+公共专业课+企业特色课”;教学活动的空间可以定位于“高职院校+考生企业”;学生毕业的标准定价于“学校常规考试+企业技改项目完成”。从而使人才培养方案不仅适应社会考生的学业基础,更符合企业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期望。

上述举措如果能够得到充分落实,不仅可以解决高职院校招录社会考生的暂时困难,而且有助于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化,促进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每个社会考生都属于各自企业,他们带着企业的信托走进高职院校,带着技术经验走进高职院校,带着对岗位升迁的期盼走进高职院校,带着对高学历的向往走进高职院校。也许,他们的文化课基础比较薄弱,但他们有丰富的企业经历,他们已经从“要我学”走向“我要学”的境界。

企业是为此付出经济成本、基于产业发展需求而推荐员工进入高职院校深造的,他们理所当然会关心自己员工的学业,关心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关心院校的发展进程。此时,还会出现校企合作“企业冷、学校热”的现象吗?

当然,关键是高职院校要从技术进步、企业发展、学生成长三个维度,真正进行一次教学变革,办出特色以取信于企业。

那时,企业会争着把员工送进高职院校;那时,职业教育可以真正成为员工转岗的“加油站”,成为全社会终身学习的人生驿站;那时,职业教育将真正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类型。

(作者系本报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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