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中小学竞赛活动将实行清单管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教育新闻阅读/2019-05-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规定今后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将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

《管理细则》共有6部分36条,包括进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内容。明确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范畴,主要指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科技创新类、艺术体育类三大类型竞赛,不包含家庭自主选择、学生个人自愿参加的竞赛活动。

针对社会上的一些竞赛乱象,《管理细则》严格规范具体办赛行为,要求各地各校坚持公益性的竞赛属性,做到“零收费”。在办赛原则方面,不得面向参赛者开展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在结果使用方面,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参考依据或门槛条件。

根据《管理细则》,今后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将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省教育厅官网上公布。省教育厅还设立了举报电话0571-8800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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