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出台办法扶持民办教育
本报讯(通讯员 朱金萍)日前,金华市教育局出台扶持民办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将申请扶持与学校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挂起钩来。
根据办法,对于民办教育的扶持原则由原来的“促进发展、择优扶优、统筹安排”调整为“注重引导、优化布局、扶强扶优”。凡在金华市区范围内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民办中小学,均被视为扶持对象。此外,申报条件新增一项约束性条款,符合条件的学校今后在申请时,需符合“学校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明显,近两年没有发生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新政对奖补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如对举办者资金进行明确,要求举办者将资产足额登记到学校名下,才能享受相应的补助。
据金华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该市将继续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为手段的扶持体系,加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上一篇:杭黄教育交流合作进入“快车道”
下一篇:保护视力 检查做起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妇产科专家告诉你:到底多大年龄,才算高龄产妇?不妨提前了解下 (2023-03-11) |
[高考] 202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大作业答案 (2022-04-25) |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